2008年4月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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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向耕地抛荒者亮出“杀手锏”
列入抛荒“黑名单”,暂停农用地转用报批
本报记者 陈锦

  本报讯  因片面注重二三产业发展等原因,部分地方农业用地出现了季节性抛荒等现象。咋办?昨天,记者从台州市农业局获悉,为杜绝耕地全年性抛荒和减少季节性抛荒,从今年开始,台州市建立起耕地抛荒“黑名单”制度,被列入耕地抛荒“黑名单”的乡镇(街道),将暂停农用地转用报批。
  据了解,近年来,台州市各地时有耕地抛荒现象,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台州市粮食生产。据台州市农业局调查,随着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,农民种植农作物主要考虑效益,没有统一规划,全市因作物接茬不紧密造成季节性抛荒的面积较大,其中以冬季抛荒为最多。
  造成这些耕地抛荒的原因,“一是亦工亦农大量增加。2007年,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8000余元中,有85%左右的收入来自非农收入,非农收入的增加使农民放松了农业生产,势必会造成季节性抛荒面积的增加;二是个别地方作物混乱。同一片土地中水旱混作,粮经混播,造成季节性抛荒。”台州市农业局副局长程豪勇分析说。
  为杜绝耕地抛荒现象、减少季节性抛荒,台州市政府于3月18日出台文件,规定将于今年早稻和晚稻插种后,组织相关部门对台州市各地的耕地抛荒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并据此建立耕地抛荒“黑名单”制度。根据该制度,因耕地抛荒问题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、或全年性连片抛荒耕地面积在5亩以上、或连续三个月未耕种的季节性连片抛荒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产粮乡镇(街道),将被列入耕地抛荒“黑名单”。
  “被列入耕地抛荒‘黑名单’的乡镇(街道),我们将联合国土资源部门暂停其农用地转用报批。”程豪勇说,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旨在强化各地的种粮责任,促使乡镇(街道)重视农业生产。